一、保税物流中心与保税港区的异同

    保税物流中心是国际贸易自由化的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它的功能主要有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入园退税)。不过,实际上各保税物流中心在功能的组合以及轻重选择上,有所不同。在性质和功能方面,它与保税港区有着相同的地方,一是都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二是都具有“保税”功能。

    二者的主要区别有三方面:一是授权的等级有所不同。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总署批准即可,而保税港区则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是区域范围不同,前者所处的区域一般要小些,主要是在港口、火车站或机场附近的某些主要物流基地或园区内,而保税港区一般都在沿海或内河靠近船舶运输的口岸区域内,范围一般要大得多;三是功能上有所区别。前者主要是为了进出口贸易节约成本和提供便利,重点在于强调保税业务;后者则更有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强调的是保税区域。

    二、我国保税物流中心的定位与作用

    在我国目前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与发展,实际上起着“国际窗口”的角色。这种定位实际上具有一定的试点和过渡性质,是从半开放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型的一种探索。

    就一般意义而言,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作用主要有三点:一是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退税问题;二是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三是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四是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和增加物流服务价值。这些作用是由它的功能所决定的。

    同时,保税物流中心对于各地方经济与企业发展也有不少好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即一是有利于建立一个稳定而长效地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机制;二是就近解决当地从事出口加工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进出口的贸易型企业的出口退税、保税等问题,降低物流成本,也有利于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投资;三是丰富了当地的物流业态和形式,促进本地物流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例如,东莞作为全国排名前四的进出口城市,东莞的交通运输、港口配套和软件服务都一直快速发展,唯独缺少保税物流这一关键环节。每年800多万箱货柜绝大多数从香港、深圳和广州进出口,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运输成本,东莞也没有分享到其中的报关报检费。而与东莞相似的苏州早在2003年试点时就拿到了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批文,大大便利了进出口贸易。显然,东莞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议,将不仅解决这些货柜的就近进出口问题,而且给当地的经济尤其是物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刺激效应。

    三、我国我国保税物流中心的分布和主要特点

    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国家将保税物流政策大面积推向全国,2008年12月23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发文,批准设立上海西北物流园区等17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这些保税物流中心的分布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物流业相对发达的主要省区。除了东南沿海外,还涉及陕西、山西、湖北、湖南、四川等中西部省份,布局相对均衡,基本上覆盖了全国一些有代表性、前期基础较好且辐射范围较宽的城市。

    这种布局的作用和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是兼顾了东部和中西部经济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要,尤其是照顾到了中西部省区工业化过程中进出口贸易业务不断扩大的需要;

    二是有利于推进不同区域市场经济的均衡发育和深化,尤其是有利于推进发达的市场经济理念在中西部省区的引入和融合;

    三是有利于加速国内经济的国际化,尤其是外向度不高的中西部省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

    四是兼顾了不同形式和业态的物流中心,既有铁路和公路物流主导的(上海西北),也有航空物流的(广州空港);既有沿海港口物流的(东莞虎门),也有内河航运物流的(湖北宜昌、长沙金霞等)。总之,基本上主要的物流形态,有利于未来进一步的示范和推广。

 

    四、我国保税物流中心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设毕竟刚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完善和调整的地方还很多,主要体现在功能组合、设施配套、市场培育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善:

    一是虽然保税物流中心具有多种功能,尤其是展示、采购、配送等现代物流功能,但实际上,大部分保税物流中心还仅仅只是实现仓储和转运功能,离高增值的其他保税物流功能距离还相当远,因此,各保税物流中心应不断发挥其他功能的作用;

    二是推进设施的配套建设,包括内部和外部的配套。上海西北陆路物流园区是一个值得学习的典型,它的规划和配套做得相当好,从而有利于物流资源的聚集和业务的拓展。外部配套,包括与城市内部的配送网络体系、流通渠道体系和其他交通体系的衔接;内部配套则是与展示、采购、分捡等功能相适应的设施配套。

    三是加快市场培育。物流市场资源是有限的,比如珠三角各主要城市都有自己的保税物流体系,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都有,这样,针对有限的市场资源,需要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这就是市场的培育问题,否则,有些保税物流中心的业务就处于冷落和不饱和状态;

    四是应该将保税物流中心与本地的经济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有些地方建设保税物流中心片面地为本地的外向型加工制造业服务,仅仅只是强调进出口业务的转口功能,而不是从推动本地的市场经济国际化和整体经济发展服务,没有将它融入到本地的物流体系和市场体系中来,成为一块真正的“飞地”,这实际上大大降低的保税物流中心的作用。

    对于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特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保税物流中心的发展要真正学习发达市场国家保税物流中心的内在而不是形式,遵循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将国际贸易与物流业的长期发展结合;

    二是保税物流中心毕竟是一种服务于进出口贸易的场所,各地不要变成一种变相圈地、商业地产的手段,就如同早期的开发区一样;

    三是保税物流中心的规模应该适当有序,应考虑物流需求的变化趋势;

    四是将建设保税物流中心与市场经济完善以及产业升级转型结合起来;

    五是政府在推进保税物流中心的过程中应该突出本土的民营经济,不要盲目偏向外资,将它弄成了外资的天堂,民资的盲区;

    六是应该继续推进其他省市的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设和均衡布局。西南、东北、河南、安徽以及其他各省市,最好都有不同形式的保税物流中心,这样以点带面,构成全国的一个保税物流网络体系,有利于全国物流业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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